洛阳关于印发全市企业复产“返工”人员科学防控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相关的单位、各有关企业:为严格落实《洛阳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施工工地复产复工“返工”人员科学防控的指导意见》(洛疫情防指〔2020〕4号)有关要求,严防通过“返工”流入疫情、通过复产扩散疫情,特制定本细则。
各县(市、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相关的单位、各有关企业:为严格落实《洛阳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企业、施工工地复产复工“返工”人员科学防控的指导意见》(洛疫情防指〔2020〕4号)有关要求,严防通过“返工”流入疫情、通过复产扩散疫情,特制定本细则。
(二)企业复产返工人员情况。本辖区内共有各类登记注册企业家、人员人,其中,工业公司家、人员人,非工业企业家、人员人。截至月 日,已复产企业家、返工人(工业企业复产家、返工人,非工业企业复产家、返工人);从外地返洛人。
(三)重点人群管理情况。未返工 人,其中滞留市外人(疫区人、省内敏感地区人、其它地区人),采取防控措施人(隔离观察 人、确诊治疗 人、疑似病例人、医学留观人);隔离期间具体管控措施等。
复产复工企业是否对返工人员情况做排查、是否对人员车辆进出进行登记管控,是否对员工开展体温检测、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
主要包括各复产复工企业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全面消毒,以及返岗人员的就餐、住宿、交通等保障措施情况,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注:以上各项内容中,除了本辖区总体情况外,一些单位的典型特色做法要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