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关于展开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公告申报等作业的告诉
为加强印制电路板职业管理,推进工业转型晋级开展,依据《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条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动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作业,现将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请我市契合《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条件》(详见附件1)的印制电路板出产企业自愿申报。企业申报时需将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公告申请书(附件2)和所附资料(附件3)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请我市已进入印制电路板职业标准公告名单的企业安排2021年度出产运营状况自查,完结自查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资料(含全套资料扫描件)需于4月25日17时前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